【前言】
在法律的天平上,每一個案件都是對公平與正義的嚴峻考驗。而在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的領域,一旦罪名成立,往往面臨著嚴厲的法律制裁。今天,我們要講述的就是這樣一個在困境中逆轉的案例 ,成功為其爭取到緩刑。
【案件回顧】
2021年8月起,被告人賴某從身份信息不詳?shù)纳霞姨庂徣胍慌倜暗奶└窈姥排剖直恚娣庞跂|莞市鳳崗鎮(zhèn)雁田村祥新西路某某新苑3棟501房。隨后,賴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(fā)布廣告并搜索附近人員尋找買家轉賣牟利。2022年3月起,肖某(另案處理)協(xié)助賴某銷售假冒手表,負責打包及寄送快遞。賴某通過郵寄方式向微信昵稱為“謝生”“yolo冰美式”“老酒”“老表”等人銷售假冒手表,銷售金額共計173,650元。2022年5月9日,公安機關在上述地址將賴某及肖某抓獲,當場起獲175塊假冒的泰格豪雅牌手表,價值約97,520元。經(jīng)鑒定,起獲手表均為假冒品。
【法律法規(guī)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條規(guī)定,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違法所得數(shù)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違法所得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第六十八條規(guī)定,犯罪分子有揭發(fā)他人犯罪行為,查證屬實的,或者提供重要線索,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(xiàn)的,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;有重大立功表現(xiàn)的,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第七十二條規(guī)定,對于被判處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以宣告緩刑,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、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,應當宣告緩刑:(一)犯罪情節(jié)較輕;(二)有悔罪表現(xiàn);(三)沒有再犯罪的危險;(四)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(qū)沒有重大不良影響。
【律師核心辯護觀點】
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【原南天星】周乃文律師提出:認罪悔罪態(tài)度:被告人賴某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,當庭認罪、悔罪態(tài)度良好。初犯偶犯情節(jié):賴某系初犯、偶犯,此前無犯罪記錄。犯罪情節(jié)與獲利情況:犯罪情節(jié)相對較輕,獲利較少。立功表現(xiàn):賴某有檢舉他人賭博犯罪事實的立功表現(xiàn),查證屬實。社會危害程度:本案社會危害較小,未造成嚴重后果。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:被告人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,請求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。
【辦案結果】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公訴機關指控賴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。賴某銷售既遂數(shù)額為173,650元、未遂數(shù)額達97,520元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本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采納辯護律師周乃文提出的部分意見,且鑒于賴某具有立功、認罪認罰等情節(jié),公訴機關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的量刑建議合理,予以采納。同時,考慮到賴某銷售的涉案侵權產品較少,尚未造成較大社會危害,且能主動積極退交違法所得17,000元,系初犯、偶犯,依法對其適用緩刑。最終判決被告人賴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,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0,000元(罰金已預繳);【(2023)粵1973刑初1172號】;周乃文律師通過有效辯護,成功為賴某爭取到緩刑。